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部署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于2022年3月中下旬—5月底,组织开展2019-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2019-2021年度,经中共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党员(毕业生、离职教师除外)。
二、检查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20日前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10日前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2022年4月底迎接省委教育工委的检查。
(四)追责问责处置阶段:2022年5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党总支发展党员基础台帐
1.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
重点检查:讨论研究入党申请人未满18周岁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等审核把关情况。
2.入党申请书归档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入党申请书格式、内容规范性的问题。
3.群团组织“推优”入党情况;
重点检查:团支部“推优”流程(登记表)、推优公示名单。
4.党总支发展党员5个阶段的请示、批复;
重点检查:党总支递交学校党委请示、学校党委批复,按照年度进行汇编成册。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基础台帐
1.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
重点检查:讨论研究入党申请人未满18周岁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等审核把关情况。
2.公示书(粘贴照片);
3.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党员花名册;
4.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档案材料(※);
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各阶段档案资料填写是否规范、完善;资料是否存在“四代”问题。
重点审核:递交入党申请书不满6个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各级党组织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等违规违纪问题。
5.党费证。
重点检查:党费证是否人手一册、“按月”规范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将其列为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发展党员专项检查工作将纳入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调查核实、整顿处理等工作,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准吃透政策精神。此次发展党员“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从严从实,严禁规避遮掩、隐瞒不报,注重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同时,要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增强基层党务干部发展党员的政治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标准与程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检查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分析研判,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及时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典型通报。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积极自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2022年4月10日前将各基层党总支自查报告(不超过3000字)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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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2.2019-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档案管理数据摸底排查汇总表
联 系 人:郭薇
电 话:13888890994
邮 箱:ynjgyzzb@163.com
地 点:安宁校区综合楼707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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