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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节评优评先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访问:0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节评优评先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云经管院〔2023〕130号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校教师节评优评先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

为确保本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评选委员会:

 任:徐宝春  钱素平

副主任:    宋爱苹    

成  员:王艳琴  孙  俊  宋飞宇  何雨珊  薛  刚  

焦艳军  黄天成  郑小强      者胜祥  

陶方红    

 检:薛春明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此次评选工作。

二、评选奖项及范围

(一)评选奖项:“优秀教师”“优秀外聘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标兵”

(二)评选范围: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含外聘教师)中进行评选。其中“优秀教师”在专职教师中评选产生,“优秀外聘教师”在外聘教师中评选产生,“优秀辅导员”在专职辅导员中评选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在行政管理人员中评选产生,师德标兵”在全体教职工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评选20人。

(二)“优秀外聘教师”评选5人。

(三)“优秀辅导员”评选5人。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5人。

(五)“师德标兵”评选3人(评选人员可与前四项重复)。

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学生“四个引路人”,认真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2.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甘于奉献。

3.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职工评选人选向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倾斜

4.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积极探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从事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辅导员要求2年及以上)。

5.近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1年被评为优秀

6.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在影响期之内的),近三年教学事故发生,无师德失范、违规违纪等行为

业绩条件

1.优秀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秀,主讲课程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含教师教学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2)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省级以上标志性成果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优秀外聘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秀,主讲课程获得教师和学生的广泛好评。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督导督查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3)敢于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3.优秀辅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履行《辅导员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班级管理方面有办法有实效,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2学生管理、各类比赛、就业创业工作等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3在校级及以上比赛中有获奖,或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辅导员荣誉称号,或所带学生或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4.优秀教育工作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本职工作,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热心为师生服务,注重管理育人,受到广泛好评。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校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认真落实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关键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师德标兵”,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以来,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3率先垂范 “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做到 “四个相统一”,在政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诚信学术、廉洁自律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具有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方式进行。

(一)推荐申报。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学院(部门)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报教师工作部

(二)资格审查。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群众评价、意识形态、师德师风表现和相应考核结果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议评选。由教师工作部汇总符合评选条件的拟评选人员名单,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评选。

(四)公示发文。教师工作部负责对拟确定评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表彰与奖励

(一)2023年教师节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核发一定的奖励。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三)在获奖人选中适时向上级部门推荐我校优秀教师典型。

、推荐要求

(一)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和表彰工作,及时向教职工做好传达宣贯、组织动员,通过“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优评先要充分体现出向一线教职工倾斜,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

(三)严格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附件3)和《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所要求的内容报送推荐材料。

(四)92日(星期)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师工作部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教师节评优评先推荐表

2.2023年教师节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

3.评优评先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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