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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03日       访问:0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云经管院〔202585


校属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第41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担当教书育人使命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从在岗教师中评选

(二)“最美辅导员”“优秀辅导员”在岗辅导员中评选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行政人员中评选

(四)“优秀外聘教师”外聘教师中评选

(五)“师德标兵”全体教职工中评选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教师不超过教师数的6%;最美教师从优秀教师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优秀辅导员不超过辅导员的8%;最美辅导员优秀辅导员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行政人员总数的2%

(四)优秀外聘教师:不超过外聘教师数的1%

(五)师德标兵:不超过全体教职工总人数的0.2%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循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学生“四个引路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2.以先进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职工,推选重点为扎根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3.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等次。

4.“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

1有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有关程序尚未办理完结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的。

4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

5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

6存在违反公序良俗情况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2024年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的

9)其他原因不宜作为推荐对象的。

评选条件

以下评选条件中的业绩成果是指在20242025学年期间所获得的(“师德标兵”评选项目除外)。

1.“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教学效果好,在师生中口碑好、作风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高质量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信息技术应用、产教融合等方面,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服务地方等方面成绩卓著,至少取得下列成果中的1项:

①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三)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类比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目录内赛事),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云南省职业技能竞赛中指导学生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教师本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③教师本人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

④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主要成员

⑤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实验示范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

⑥省级及以上教研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⑦有较强的社会服务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成功引入社会服务单笔8万元及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单项2万元及以上资金。

4)认同并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对学校的忠诚度和认可度较高,积极为学校贡献智慧与力量。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2项及以上(含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等)。

6)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秀,主讲课程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

2)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校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转化、产教融合、技术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4)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3.“最美辅导员”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能够切实做好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和就业指导,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4)辅导员个人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竞赛获奖或科研立项不少于1项;或所带班级及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先进表彰。

5)辅导员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

4.“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在履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班级管理有办法有实效,在为人师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4)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及竞赛、就业创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

5)辅导员个人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竞赛获奖或科研立项;或所带班级及学生获校级及以上先进表彰,或所带学生获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等。

6)辅导员连续任职1年及以上。

5.“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廉政勤政,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注重“三全育人”,善于研究把握教育规律或解决实际问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学校行政岗位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6.“优秀外聘教师”评选条件

1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秀,主讲课程获得教师和学生的广泛好评。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督导督查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3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4)积极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归档材料

5在学校连续工作1以上。

7.“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师德高尚,行为世范: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高尚,廉洁从教,作风正派,言行雅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3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爱岗敬业,育人为本: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真心关爱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方面有典型事例和显著成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积极践行“三全育人”,育人成效显著,深受学生爱戴,师生评议优秀,口碑卓著

4业务精湛,实绩突出: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育人成果丰硕。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2年为优秀(其中2024年度考核必须为优秀)。来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3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不少于3项。

5榜样引领,声誉良好:师德师风事迹真实、感人、突出,具有广泛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能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师生的广泛尊敬和赞誉。

评选流程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推荐

校属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评选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推荐人选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全体会议研究通过提交教师工作部汇总

(二)资格审查

由教师工作部牵头,会同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校长办公室、安全稳定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表彰候选人名单

(三)审定发文

教师工作部提交表彰候选人名单至校长办公会审议,再由学校党委会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发文公布最终获表彰人员

(四)集中宣传

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获表彰人员的先进事迹。

表彰奖励

(一)学校为获表彰人员发放荣誉证书,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在校内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典型引领效应。

(二)学校优先推荐获表彰人员申报省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年度考核、项目申报、人才选拔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工作要求

(一)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质量关。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师生公认、好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不予推荐。

(三)坚持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评选要充分体现出向一线教职工倾斜,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评选工作责任,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五)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94(星期四)17:30前报送2025年教师节评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魏梦月 0871-68615698

 

附件:2025年教师节评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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