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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问题答疑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访问:0       编辑:学生工作部

国家开发银行及代理机构审核贷款申请、发送放款通知后,将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划转至学校收款账户。财务处核对银行到款与国开行打款明细一致后,批量冲抵学生欠缴费用,冲抵后的余额由学校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常见问题解答:

一、贷款放款后,学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学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贷款放款后,国家开发银行及代理机构会将贷款金额划转至学校账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会向财务处提交学生名单及到款明细。

二、已收到助学贷款转入学校账户的通知,为什么学宿费还显示欠费?

此类信息为助学贷款代办机构发放贷款的例行通知,不代表学宿费已缴纳完成。

三、贷款到学校账户后,需要学生来办理缴纳费用手续么?

不需要。财务处收到贷款学生名单及到款明细后,会批量冲抵欠缴费用。若到款金额超过欠费金额,冲抵后的余额将由学校统一发放至学生已办理并登记的银行卡内;若到款金额不足以覆盖欠费,财务处会将冲抵后的欠费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或学院,请学生关注通知,及时补缴差额。

四、贷款放款时间和余额到账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贷款分两批放款,第一批一般在每年9月中下旬,第二批在10月中下旬。因各地资助服务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及代理机构划转时间及抵扣批次不同,余额发放时间约为每批次放款结束后。

五、若提前已缴清学宿费、无欠费,贷款怎么发放?

若学生已提前缴清学宿费、无欠费,完成相关流程后,贷款到账金额将全额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发放时间大致为:第一批次到账的核退时间为10月中下旬,第二批次到账的核退时间为11月中下旬。

温馨提示

助学贷款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1-68615661

缴纳学费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电话:0871-68615607

 

 

一审一校:孙晓静

二审二校:张先林

三审三校:者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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